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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活动周
为了增进教师教学交流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办法,定于2008年第14周(12月1日--5日)举行本学期第二次教学活动周。活动内容:1、 教学公开课 2、 教师相互听课 活动安排:每个教研组召开会议推选确定本组一名老师参与公开课教学,务必将该老师姓名,上课时间(1课时),上课班级,上课地点在第13周周二(11月25日)之前交教务处。 活动要求:1、上公开课的时间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完成,一般不调动时间和班级;2、凡教研组内老师上课,该教研组当时不上课的老师必须参加观摩听课,欢迎其它老师参加;3、每次课后请所有参与听课的老师到教育处旁边教师进行交流;4、教务处对每次听课情况进行统计,所有老师参与听课交流的情况将计入本人绩效考核;5、请老师们注意:每学期每个老师听课次数不少于10节(其中教龄不满3年的不能少于15节),老师们除了积极参与公开课观摩以外,可以相互之间听课,并做好记录。
2008-11-22 8:24:32
以前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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